【招标公告】华安新材无水氟化氢招标公告



    根据公司《招标管理制度》和公司需要,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05月29日08:00至2024年05月30日09:00对公司无水氟化氢进行公开招标,具体项目如下:

一、投标人的基本条件:

1、投标方需具有无水氟化氢制造的人员、设备及专业能力,具备相应资质;

2、投标方具有所需的厂地,足够的制造、加工和检测设备,能按双方约定完成购销合同,投标方需本公司生产,不得外包给第三方。

3、禁止使用湖北大力和武汉中正的罐箱运输,罐箱检验报告结论允许使用压力不低于0.54Mpa,同时要求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为1级或2级,其他详见华安卸车要求,各投标方根据各自发货能力报价。

二、质量指标要求:

    纯度≥99.98%、水分≤0.004%、二氧化硫含量≤0.01%、氟硅酸≤0.008%、不挥发酸(以H2SO4计)≤0.005%, 其它指标符合GB 7746-2011优等品标准。

三、交货地点:

   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979号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。

、结算方式:

    以需方实际收货数量为结算依据,供方向需方开具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供方当月25日前将发票交付需方财务挂账,需方次月25日后银行承兑付款。

五、具体要求:

1、报价单需采用联创集团固定模板。

2、中标者需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,按照需方要求执行到货。

3、新供应商需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供方审核,审核完成后进行供货。4、如果发现产品质量达不到公司质量要求,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。5、投标报价执行一次报价。

、招标时间安排

1、投标截止时间: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。

2、标书投递方式及地点:将报价单填写完毕盖章后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:lczb300343@163.com,邮件主题需标注投标方公司名称。3、开标时间及方式: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,开标结果将以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中标方。

七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
刘 金:16653311010(业务联系人)

郑元贞:13365336667(招标联系人)

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

2024年05月28日




吉林省|明光市|屏山县|隆化县|温州市|通城县|高州市|延庆县|临城县|酉阳|双桥区|无棣县|安溪县|贡山|昌乐县|石城县|晴隆县|奉贤区|谢通门县|赤城县|南阳市|攀枝花市|芷江|堆龙德庆县|荆门市|九台市|泗洪县|齐齐哈尔市|宿松县|和田县|丰顺县|农安县|汾西县|清涧县|内黄县|吉木乃县|濮阳市|招远市|慈利县|蕲春县|惠来县|